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H371697SPJ370131751000
实施编码:B3037162300020556N4370131751000
事项版本:31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电话:0543-8177727 网址:http://bzbhzwfw.s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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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网络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009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于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引用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原山东省食药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食药监发〔2017〕1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引用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1、登记表(适用于小作坊、小餐饮)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示例样表.docx | 小作坊登记申请表.docx |
| 2、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内部共享、在线核验的可不提供,适用于小作坊、小餐饮);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营业执照副本模板.jpg | 无 |
|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小作坊、小餐饮)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新建 DOC 文档.doc | 无 |
| 4、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适用于小作坊) | 复印件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新建 DOC 文档.doc | 无 |
|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适用于小作坊、小餐饮) | 原件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新建 DOC 文档.doc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当场 |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
| 办结 | 对现场核查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 | 当场 | 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当场发放《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 0543-317220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无棣县海丰十一路6号 | 0543—6360333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服务大厅地址在哪? |
| 解答 |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电话:0543-8177727
网址:http://bzbhzwfw.sd.gov.cn/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