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H371697SPJ370131001118

实施编码:B3037162300020556N4370131001118

事项版本:1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准入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营业执照 (3)(1).jpe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邮寄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电话:0543-8177727、0543-8177728
网址:http://bzzwfw.sd.gov.cn/index
电子邮箱:bhdjzc@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网络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邮件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2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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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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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非公司企业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非公司企业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非公司企业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企业法人的出资人(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中应明确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情况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批准文件.docx
职工(代表)大会材料(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提交)。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职工代表大会文件.docx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批准文件.docx
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改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 ◆改制后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 ◆改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docx
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身份证明.docx
改制后公司的决议或决定。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 ◆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决定。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股东会决议.docx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大会决议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任职文件.docx
改制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变更材料.docx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 4 政府部门核发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当场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核准办结 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核,发放营业执照 当场 发放营业执照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0543-31722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无棣县人民法院 无棣县海丰十一路6号 0543—636033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服务大厅地址在哪?
解答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邮寄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电话:0543-8177727、0543-8177728
    网址:http://bzzwfw.sd.gov.cn/index
    电子邮箱:bhdj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