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H371697SPJ370131001126

实施编码:B3037162300020556N4370131001126

事项版本:1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准入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其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营业执照.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邮寄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电话:0543-8177727、0543-8177728
网址:http://bzzwfw.sd.gov.cn/index
电子邮箱:bhdjzc@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信件投诉、网络投诉、邮件投诉、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 第二十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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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令第74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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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docx
住所相关文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doc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当场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核准办结 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核,发放营业执照。 当场 发放营业执照。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0543-31722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无棣县人民法院 无棣县海丰十一路6号 0543—636033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服务大厅地址在哪?
解答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一路,滨港八路和滨港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邮寄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以南、滨港八路与九路之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A01、A02号窗口
    电话:0543-8177727、0543-8177728
    网址:http://bzzwfw.sd.gov.cn/index
    电子邮箱:bhdjzc@163.com